吉安参保人员的退休审批
导语 吉安如何办理参保人员的退休审批?参保人员的退休办理需要的流程有哪些?具体相关内容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或无劳动关系等以个人名义参保缴费的人员退休,须由本人或委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待遇审批”窗口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程序:
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档案保存单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携带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不具备退休条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本人申请,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档案保存单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携带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职审核手续。
批准退休的,缴清欠费和代管服务费后,办理待遇计发、采集指纹,核发《养老保险待遇证》。然后,凭身份证、养老保险待遇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养老金代发网点开立养老金存折。
办理时限:申报单位或个人每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待遇审批”窗口,每月28日后公布审批结果。
收费标准:无
承办机构:吉安市社会保险管理处
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吉安市城南新区文忠路(文化艺术中心南侧)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大厅市社会保险管理处窗口
邮编:343000
联系方式:8242716,8253937
监督电话:8231043
网上咨询:http://www.jianhrss.gov.cn/
状态查询:8242716,825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