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导语 10日上午,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还对参加会议的各级机关单位人员进行了数据采集工作培训。

  据了解,此次数据采集的范围为我市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分类改革确定为公益一类、二类的事业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实施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经县及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招收、录用、招聘、调动等手续;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赣办字〔2010〕30号)等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实行了编制实名制登记。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实施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经县及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招收、录用、招聘、调动等手续;退休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

  另据了解,此次采集的数据为2015年11月30日当日的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编制内在职人员信息和退休人员信息。所采集的信息内容需在12月21日前提交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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